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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智能化运营中心项目(理想汽车常州西太湖交付中心)标识物料采购安装项目 |
发布日期:2024-11-25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智能化运营中心项目(理想汽车常州西太湖交付中心)标识物料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同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S-JCW2024-014 2.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智能化运营中心项目(理想汽车常州西太湖交付中心)标识物料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97803.45元、项目最高限价: 97803.45元 5.采购需求:新能源汽车智能化运营中心项目(理想汽车常州西太湖交付中心)标识物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制作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 11 月 25 日至2024年 12 月 2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同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米子弄友谊新村5号)。 3.方式:现场领购 (1)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两份) 注: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最终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4.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_常州同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米子弄友谊新村5号)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4年 12 月 6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_常州同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米子弄友谊新村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户名:常州同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14400000000598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世茂香槟湖支行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2024年 12 月 6 日 14:00 前到达。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3.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需将投标保证金凭证(如银行进账单、电子回单等)编入投标文件中,无需到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以我单位实际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准。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恶意撤回转账的单位,致我单位未实际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将该行为视为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 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予以退还。再次组织招标时,各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特别提醒 (1)已经报名参加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予以确认,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华北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19-81090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同盛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米子弄友谊新村5号 联系方式:0519-81280018、13057114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 13057114090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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